解析: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立案延迟现象确实存在且有时可能超出法定的审理时限,对此您完全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例如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乃至检察院申诉维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民事案件的审理时效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
在此过程中,若第二审级别的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诉申请并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那么在这个基础上,经过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展开全面调查以及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后,若发现上诉人未能提供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并且人民法院判断无需再次进行开庭审理,则可直接作出不开庭审理的决定。
关于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具体而言,应按照以下四种情形分别处理:
首先,若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清晰明确,并且适用法律恰如其分,那么二审法院将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其次,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有误,二审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纠正,依法改判;
再者,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出现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够充分,证据不足以支持结论,那么二审法院将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在查明事实真相之后,依法改判;
最后,若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判决产生不良影响,那么二审法院将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