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证的总分值将从初次领取之日开始进行计算并逐年更新,前提是在同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扣分没有超过12分,且已按规定及时缴付相应罚款的情况下,先前被记的成绩将会自动清除。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每12个自然月通常会被认定为一个积分周期。
换句话说,驾驶者从首次获得驾驶证之日起,到次年相同日期的前一天为止,这段期间都可以视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