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冲撞红灯的一方应被判定为负有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等不当行为,亦可被视为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确定他们各自所需承担的责任。
具体而言,
(一)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由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判定他们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三)若各方当事人均未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产生任何过失,且这是一起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责任。
但若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