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律法之规,实行保证金形式进行的保释制度(亦可称为“保释”)中,保证金的起始额度应设定为一千元人民币。
在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危险程度的基础上,结合其具体涉案情节、案件性质、所可能触及刑期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身经济状况,同时将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纳入考量范畴,以确立
最后保证金金额的具体数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