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吸食毒品的党员及持有公职身份的公民,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以下惩处措施:
1.凡经由公安部门裁定确定为吸毒者的党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受到撤销其在党内所任职务的处罚;
若情节较为恶劣,将被给予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的严厉处置。
2.凡经由公安部门裁定确定为吸毒者的持国有公职的公民,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受到降低其所在职位等级或撤销其职务的处罚;
若情节极为恶劣,将被给予开除公职的严酷惩罚。
3.凡经由公安部门裁定确定为吸毒者的村委、社区居委会成员,应被勒令辞去现职;
如有拒绝辞职的情况,则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罢免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