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受害者有意愿在刑事案件完成后继续进行民事诉讼,那么就需要寻找一位合适的律师提供协助。
而如若受害者无法承担起这笔费用,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
然而,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受害者既可以选择亲自出席,也可以选择不参与其中,同时也无需聘请律师代表其出庭。
至于民事赔偿部分,受害者同样可以选择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由亲朋好友代理处理。
但需注意的是,只有满足了特定条件,才能成功申请到法律援助,否则他们将不得不自行参与诉讼程序,或者委托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士代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