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诉讼费乃是当事人为了向我国最高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所必须缴纳的费用,此项费用涵盖了案件受理费及其他可能涉及到的诉讼费用。
对于当事人应向我院缴纳的诉讼费用主要包含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以及(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特定日期内出席法庭并因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
对于受理费的具体规定,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赔偿请求属于财产案件范畴。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加计算后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