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是关于民事侵权责任方面的问题:
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在其行为中所导致的他人损害,应由其监护人物权承担侵权责任。
若监护人能够充分履行其监护义务,则可依法适度地减轻其所承担的侵权责任。
而对于具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当他们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应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如有不足之处,仍需由监护人进行补充赔偿。
2.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其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么它们也需要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其次是关于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
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通常涉及以下几种罪名: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性侵、侵财犯罪等。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聚众斗殴罪和绑架罪等。
2.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如下:
(1)年满十二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年满十六周岁的成年人,无论其是否具有前述罪行,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