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经过伤势鉴定并未达到轻微伤害程度,仍有权向施暴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在遭受他人暴力伤害,仅导致轻微伤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于报警之后,由当地派出所介入调解相关民事赔偿事宜。
若调解无果,受害者有权诉诸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获得相应赔偿。
对于实施暴力行为致人受伤的加害方,应承担起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各项损失,具体金额按照实际发生额予以计算。
如若加害人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则需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强制其支付赔偿金。
若情节较为恶劣,警方在调解双方关于赔偿或其他事项时,仍将视情况对加害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