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内产生不忠行为导致离婚时,是有权主张精神赔偿费用的。
在涉及到婚外恋所引发的离婚赔偿问题上,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物质损失赔偿以及精神损失赔偿。
(一)对于物质损失赔偿部分,其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因收集配偶方存在重婚行为相关证据而产生的各项成本,如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失。
(二)至于精神损失赔偿部分,由于其并无明确的衡量标准,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与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