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可经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达成共识解决。
若在此过程中女方提出不愿承担对女儿抚养责任之际,男方表示愿意抚养之凭,则女儿的监护抚养权将归属于男方所有。
此外,倘若女方身患长期无法治愈且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或其他严重身体状况,导致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存在诸多不便,亦或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男方承担起抚养责任,那么男方同样有权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