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有关涉嫌洗钱罪的案件处理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在嫌犯犯案后长达十年之久的时间内暂停对其进行追究责任,前提是在这长达十年的时间里,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
同样地,倘若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公安机关将在嫌犯犯案后的二十年内停止对其进行追究责任。
然而,若在二十年之后,公安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嫌犯的法律责任,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