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受案方未委托律师并不影响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公正公平的审判及裁决。
然而,若涉案人员涉嫌犯罪行为且可能面临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等严重处罚时,如若未能聘请代理人,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等相关职能机关理应主动邀请法律援助机构派遣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