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款项追回是至关重要且强制性的程序之一。
因为该犯罪行为所获得的利润本身即是非法收益,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没收。
若涉案人员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归还违法所得,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情节轻重程度的评估,进而可能会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行为,最高可以在基准刑罚的基础上降低30%,但最低不能低于法定的量刑范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