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若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并且达到了如下所述的严重程度之一,那么警方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刑事立案处理:
首先,犯罪嫌疑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个人身份证明申请取得的信用卡、已被取消或报废的信用卡或者盗窃他人信用卡等方式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且其诈骗所得金额必须高达人民币5000元以上;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信用卡现金,同时涉及的犯罪金额若超过5万元也符合上述条件。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