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家庭遗产继承争议的诉讼程序详述如下:
首先,由原告向司法机关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资料;
其次,司法机关接收原告提交的这些文件与材料后进行细致审查;
接着,在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后,做出受理决定并予以正式立案;
此后,在接到立案通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至被告方,同时告知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作出书面回应;
紧接着,进入庭审环节;
最后,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关于家庭遗产继承权的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若从继承行为发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丧失了再次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