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亲友的范畴通常包括夫妻关系中的双方、父亲母亲、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利自行辩护,同时亦可委派一至两名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下列人员符合资格并能被选作辩护人:
(一)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士;
(二)由社会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属单位推荐的候选人;
以及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然而,正在接受刑罚处罚或因其他原因而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则不具备担任辩护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