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所谓入室盗窃中的"室",主要特指他人日常生活中所居住的,与外部世界相隔离的住所。
这一范围既涵盖了封闭式的庭院,游牧民族使用的帐篷以及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在其作业中用作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
同时也包括为了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租赁的房屋等。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如果行为人是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擅自进入上述住所并随后实施盗窃的,那么才能够被认定为"入户盗窃";
反之,若行为人是在得到被害人同意之后进入该住所,然后因见财起意而实施盗窃的,则不能被视为"入户盗窃"。
其次,对于某一特定场所是否构成"户",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例如,个人独居的住所通常会被认为是"户";
而集体宿舍、旅馆、工棚等场所则不被视为"户"。
但是,如果这些场所中的某个或某些房间被确认为是供他人家庭生活所用的居室,并且实际上具备住室的功能,同时又与外部世界保持着相对隔离的状态,那么便可以将其视为"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