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双方在偿还房屋贷款过程中,关于不动产所有权比例的划分原则为:
共同承担的按揭支付金额各自占据50%的份额。
若该房产最终归属于权属登记的那一方所有,则持有房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此基础上,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相关协议并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就应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