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依据法律所定义的犯罪类型,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犯罪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私自将原本由他人托管的财物、被遗失物品或被掩埋物品据为己有,且在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后仍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拒不交还”。
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财物数额较大,二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那些代为保管他人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并且拒不退还的,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2.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
3.对于那些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并且拒不交出的,也应按照上述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中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