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制度,个人以欺诈或不道德手段攫取、骗取国家及私人财产,其所得金额如果达到特定标准,则将面临刑事责任,通常包括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刑罚手段。
其中,若诈骗未遂,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会受到罚金的惩罚;
而对于已经成功实施诈骗行为且数额较大者,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至于那些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此外,现行法律制度还明确规定了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标准。
具体来说,当诈骗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时,应被视为“数额较大”;
当诈骗金额在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时,应被视为“数额巨大”;
而当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元时,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共同研究并确定具体的执行金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