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法院将拒不执行已生效裁判的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便启动立案侦查程序,侦查结束后则需将相关材料递交到检察机关,再由检察机关依据事实证据向上诉法院提起公诉。
至此,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需要指出的是,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属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其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人民法院,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请求,要求对相关案件展开调查。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司法拘留作为一种司法惩罚手段,并非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运作以及司法秩序与法律尊严;
其次,该罪行的客观表现形式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且情节较为严重;
再次,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定的人群,主要涉及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该罪行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心态,即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却仍故意拒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