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租赁之房屋存在严重的霉味问题,以致无法正常居住或使用,此时便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申请退租。
根据相关法规,当房屋出现任何与当初租约中所约定的使用状况不符的情况时,出租方负有维修和保养之责任,以确保承租方能正常地使用房屋,其中也包括消除霉味等问题,且不能对承租方的人身安全或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