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概述本公司之基本情况;
2.阐述贵司之营运范围与事业范畴;
3.明确记载贵司之注册资本数额;
4.详述各股东之姓名或法人名称;
5.详细说明各股东之出资方式、出资额度以及出资日期;
6.详细介绍贵司之组织架构及相关制度,包括其产生方法、权力分配、议事程序等;
7.明确贵司之法定代表人身份;
8.列举股东会会议中认为有必要进行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9.要求所有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上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