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宠物犬未配有合适的牵引绳并突然跃至道路上,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其主人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可适当减轻机动车驾驶员所应负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宠物犬无牌照且未系牵引绳,使得难以判定事故责任及进行保险理赔操作。
若交通事故中涉及到宠物犬,如将其致损或致残伴侣动物的情形,车主可能面临来自犬、猫主人的索偿诉求。
在此类情况下,车主可依据相关法规动用交强险进行赔偿,而此类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