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再审的申请程序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当事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需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两年期限之内提出申请;
其次,在接到再审申请之后,为了进一步增加申请再审的对抗力度,依照现行法规,人民法院应当从接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以内,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其副本;
再次,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时,人民法院必须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
最后,根据审查结果,人民法院会做出相应的决定。
至于申请再审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再审申请书;
2.除被申请人以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之外,还需额外提交四份再审申请书副本;
3.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4.对于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再审者,必须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而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再审者,则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那么就需要提交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身份证明;
5.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四份。
若为已生效的二审、再审裁判,则应该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总之,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各四份也必不可少;
6.由于在原审诉讼过程中可能提交了部分主要证据的复印件,因此也需一并带上这些复印件;
7.需提交支持申请再审理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
8.提交再审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时,还要附上详细列明各项材料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额外提供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版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