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相关证件:
1.受到伤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复印件;
2.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无误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证书;
3.病患在医院门诊就诊过程中所产生的详细病历记录本;
4.医院针对该伤员所进行的全面住院治疗病历资料;
5.所有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证明文件,同时还需提供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发票;
6.关于伤员因伤势而导致的休息时间与工作损失的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工资单或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如存在扣发工资的情况,则需提供相应的收入扣除证明;
7.关于需要他人护理的证明文件,以及护理费用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8.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的正式发票;
9.若需要补充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有);
10.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及其鉴定费用的正式发票(如已进行司法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有);
1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