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始自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若自然人因失踪而被宣告死亡,则其继承开启的时间应按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的明确认定为准,即人民法院发布的寻找失踪人员公告期届满之日,作为正式的继承开始时间。
当继承开始之后,应当
首先按照被继承人的遗愿予以传承,如若无遗书留存,则将由法定的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