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车辆违章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驾驶过程中进行了追尾行为,对此类事故责任的判定应当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及其实施过失的严重程度予以判断。
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过错,那么就需要分别考量他们各自行为对于该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其过失的严重性,从而明确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