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小产权房问题的债权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此处所提及的“小产权房”,特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所建设而成、尚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和缴纳税费的房产,这些房产的所有权证明并非由国家房管部门所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者村级机构进行颁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