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刑事自诉案件,诉讼方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承担举证和调查责任。
在此过程中,在判决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将不会对犯罪嫌疑人员进行逮捕。
只有在判决正式执行之后,犯罪嫌疑人才能依法被逮捕。
需要注意的是,自诉案件并不涉及逮捕程序。
当当事人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后者经过严格审查之后,如认为犯罪事实清晰明了、已有充足的证据支持,便应启动开庭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