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执行拘留期间,任何具备相关条件的人士均可提出申请以获取保释候审的许可。
针对涉嫌违法行为且已经取得人民法院正式认定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需要满足以下规定的诸多条件:
1、罪犯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等轻度刑罚,或是可能会独自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预计罪犯未来被判徒刑等终极处罚的可能性较大;
3、罪犯自身患上了严重疾病,导致生活自理出现困难,或是正在经历孕期及哺乳期阶段的女性;
4、尽管拘禁期限已至,但案件仍未结束,为了保障案件的合理推进和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严肃性,仍然需要对涉案人员采取保释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