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实体门店退换货之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条文:
若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品质标准,消费者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共识,有权选择申请退货或请求经营者承担更换设备及维修等相应责任。
在无国家明确规定以及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情形下,消费者自收到商品起算,享有七日之内的退货权益;
然而,若超过七天后,商品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可立即行使退货权;
反之,若商品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则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更换设备及维修等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