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是涉及到结婚前的个人收入问题,首先,需查看夫妻双方是否针对财产方面达成过任何共识或签订过相关协议,比如婚前财产协议、婚后家庭财产约定等等具备法律效应的书面文件。
若存在此类协议,则应严格按照双方所签署的内容进行处理。
反之,若双方在财产问题上并未达成任何共识,那么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婚前个人所得的工资便自然归属为个人财产,而非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