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主体上看,贪污罪的实施者主要为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或其它负责掌管公共财务的人士。
然而,侵占罪的实施者则限定在了公司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员群体之中。
其次,从犯罪客体来看,贪污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相较之下,侵占罪所侵犯的主要对象则是公司、企业等各类实体的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