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交由母亲直接抚养。
而当已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需要父母亲自行商议抚养事宜并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则应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依规,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最有利未成年人的抚养原则进行裁决判定。
此外,对于已年满八周岁的子女,人们更应予以充分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和想法,尽可能地予以尊重与顺从。
最后,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夫妻男女若在离婚之际,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共识,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