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就某一地位进行了立案侦查或已由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却仍有相关人员企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那么此类案件将不会受到追诉期的限制,也无须遵守追诉时效的规定。
然而,若在追诉期限之内被害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调查但却未予立案处理的话,则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