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双方仅达成订婚协议但并未正式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在取消婚礼安排之际,所有的聘礼都需要退还给男方,无论是由哪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均需全额归还。
其次,若双方缔结的婚姻关系尚未持续满一年便宣告破裂,此时女方有权利要求男方返还部分聘礼,然而具体的返还比例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最后,若双方的婚姻生活已经持续了一年以上,那么在离婚之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女方将无法再向男方索回聘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