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否能适用缓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必备条件:
首先,对于被法院判定判处拘役以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若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轻微、存在明显悔过表现且无再次犯罪之虞,并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那么法律就有可能对其进行缓刑判决;
其次,对于其中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孕期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法律也应考虑对他们适用缓刑。
关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在主体方面,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单位组织;
第二,在主观方面,该罪的主观心态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带来损害,但仍抱持着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第三,在客体方面,该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在客观方面,该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为:
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