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被诉者被控犯下拒执罪,且法院已将此案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对该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侦办,待案情终结之后,再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检察机关,并向法庭提出正式诉讼请求。
拒绝履行已确定的生效判决及裁定,构成了一般的犯罪行为,必须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人民法院,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对此类案件展开立案侦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司法拘留仅仅是一种司法惩罚手段,并非刑事强制措施。
拒执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客体条件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侵害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正常运作,司法秩序以及法律的尊严;
其次,其客观要件则表现为有能力执行却故意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并且情节较为严重;
再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为特定的人群,主要涉及到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人具有明显的故意性,即他们明知自己所面对的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却仍然故意拒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