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您完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撰写或印刷该声明文件。
实际上,关于弃权继承的声明只需满足书面形式这一基本要求便可生效,并不需要严格遵循由本人亲自手写的传统。
当遗产分配阶段正式开始之后,如果有任何继承人愿意放弃其相应的继承权利,他们应在遗产处理工作正式开展之前,以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愿;
至于那些未曾发表任何声明或者发表声明时未曾明确表明弃权意向的继承人,则将被视为已经接受了相应的继承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