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未能恪守取保候审之相关条款与规则,则可能面临以下严重后果:
已先行缴纳保证金者,其保证金将被没收部分乃至全额;
针对具体情况,依法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书面检讨并诚恳悔过,同时需重新提交保证金或申请他人作担保,否则将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情节特别严重时将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