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之规定,若您的人事档案中缺少了与前雇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时,新的用人机构可能无法接受您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前往前任用人单位办理相应的劳动合同手续或获取相关证明文件以完善您的人事档案记录。
由于劳动合同系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共同持有,因此在寻找新的职业机会时,您需要向新单位提供离职证明、完整的人事档案资料包括转正定级表以及奖励惩罚等信息、社会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以及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以便新单位能够顺利地为您续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