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中,对于涉及到军婚的问题,给予了特别的法律保护。
具体来说,我国法律法规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及家庭生活,实施了与其他社会成员有所区别的特定保护策略。
这主要是因为,鉴于现役军人所从事的特殊职业,他们所面临的工作环境和承担的工作责任的独特性,对他们的婚姻和家庭生活进行特殊的保护措施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请求,必须得到军人本人的同意,但若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则不在此限。
此外,任何个人或组织若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保持同居关系或缔结婚姻,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