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变更抚养权需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首先,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其患有重大疾患或是身体残疾而无法持续负担起孩子的养育责任;
其次,这一方与其子女的共同生活可能会给孩子带来身心上的不良影响;
再者,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同时该方也具有充足的抚养能力;
最后,存在着其他正当理由促使需要进行抚养权的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