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因为家庭暴力问题而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倘若所有步骤进展顺利,并且您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明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以及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属实,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大约三至四个月内做出判决。
然而,如果对方始终坚持拒绝配合解决此事并进行无理纠缠,那么可能导致整个过程拖延较长时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一百四十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