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道路设有明确的停车标识,并在相应的区域内停止了车辆,那么这样的行为将被视为合法停车,而对于这样的情况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应由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负责。
2.若道路未划定停车区域,但为了应对突发状况而紧急停车,并且在车辆后方放置了警示标志,然而电动车仍不幸撞上,则在这种情形下,应由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道路未划定停车区域,且机动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停车,同时也未能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员需承担20%的责任,而电动车驾驶员则需要承担剩余的80%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