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夫妻中的任何一位书写并由两位当事人签字的遗嘱皆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夫妻共同遗嘱”,乃是指夫妻二人于生前通过共同商议,达成关于共同财产的共识后,采用同一份遗嘱的形式对身后财产进行处置之举。
这种共同遗嘱的订立无疑是建立在夫妻二人彼此认同的基础之上,遗嘱所涉及的正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夫妻共同遗嘱而言,无论是先逝世的一方还是尚存活的另一方,均无权替代对方立下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