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及被控告犯有开设赌场罪行并申请取保候审者,必须满足以下明确规定的前提条件:
可能会面临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情况;
可能会遭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大;
如果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风险;
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