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累犯案件,理应施加更为严厉的惩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那些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分子,无论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是获得赦免以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了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均属于累犯范畴,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但需排除过失犯罪以及不满十八岁的罪犯情况。
对前面提到的期限,具体而言,适用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而言是从其假释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来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们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再次实施上述任何一种类型的犯罪行为,都将被视为累犯并予以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